隨著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之前半預言式的瘦肉精的結果,目前都往不出所料的方式走去。慵懶成性的我藉著這個氣話,隨心所欲的偷懶,放任自己的部落格長草。本以為這次大概會休個一年半載(其實也沒差幾天,笑!),沒想到卻發生了『麥當當叔叔之家』被某些地區居民【誓死反對】的事件。身為一個科學醫學的自由部落客,在這個事件裡,看到的是「歧視」、「無知」、「恐懼」、「沉默」、「計算」以及「民粹」的因素交雜。這些讓我戰慄萬分,原來不管在世界那一個角落,無所不在的歧視深深烙印在靈魂的深處。身為科學部落客能作的事情很有限,但傳遞目前正確的科學知識,減少因無知造成的恐懼,是科學部落客的本分。

 

人類的癌症會不會傳染?這是個大哉問,答案並不是簡單的會或是不會。我們必須先定義甚麼叫傳染。傳統中傳染的定義是依據Koch's postulates (柯霍氏法則) 是由四項法則組成的一套研究思維,用以建立疾病和微生物之間的因果關係。不過那是19世紀末使用的一套理論,因為微生物學(特別是病毒學)的發展,這套法則的例外越來越多,於是有了修正版。修正版是由「Fredricks and Relman」在1996提出:1. 在絕大部份生病的個體可以找到病源體的核酸(DNARNA);2. 在健康的個體可能會發現極少數病原體的核酸;3. 病況緩解的時候,核酸的數量會減低到甚至量不到,病況復發的時候則反之;4. 核酸的數量和病情一同起伏表示此核酸跟此病有極可能有因果關係;5.  從序列推斷微生物的性質應該與該組的生物體已知的生物學特性一致;6. 組織病理的細胞層面上應該能特定的將病原體的核酸定出來 7. 微生物因果關係的證據應該是可以重複的。如果從傳統的定義(即使是1996年新修訂)來說,癌症並不是傳染病。

 

But(我知道這個梗玩爛了!),某些族群的癌症傾向比一般族群高得非常多,甚至有些間接證據認為癌症的發生率受到某些傳染疾病的影響非常大。在下第一時間想到的對應有:1. 肝癌跟B型肝炎;2. 子宮頸癌跟人類乳突病毒(HPV);3. T細胞瘤跟人類T細胞病毒第一型 (HTLV-1)。台灣在新生兒大規模施打B肝疫苗和高危險群大規模施打B肝免疫球蛋白之後,新生兒肝癌的比例明顯降低;而且在B肝帶原肝癌病人身上,會發現B肝病毒的基因有嵌進肝癌細胞的痕跡。幾乎所有的子宮頸癌病人都有感染過HPV(這也是為甚麼會推HPV疫苗的原因),更別說HTLV-1T細胞瘤的時序關係了。從這個角度來看,或許癌症有可能是一種會傳染的病。這個假說有幾個問題:1. 傳染的是病毒不是癌症;2. 不是每個被病毒傳染的人都發生癌症;3. 癌症本身是一種多因子的疾病。科學的說法是人類癌症的『危險因子』會傳染,不過目前沒有人類癌症直接傳染的證據。

 

或許有讀者要問,科學家有沒有發現會傳染的癌症?的確有,西元1996年科學家在澳洲南部塔斯馬尼亞島東北部發現,袋獾[塔斯馬尼亞惡魔]的口腔腫瘤。這個腫瘤會藉由袋獾性交或是打鬥的時候,互相咬傷而進入傷口,癌細胞進入傷口之後,又因為袋獾不同個體之間的遺傳組成很相似(正確的說是細胞表面上的蛋白質非常相似),免疫系統認不出來,以至於沒有把外來的癌細胞殺掉,就放著腫瘤長大。腫瘤長大到會害死宿主之前,宿主可能會再次的性交或是打鬥,感染其他的袋獾。從19962001年短短幾年之間,95%的袋獾因此而死去。除了袋獾以外,還有犬生殖道腫瘤,癌細胞藉由狗性交的時候傳播出去。極端一點的來說,生物學家在做實驗的時候有一些特別的實驗動物如裸鼠(嚴重的免疫缺陷),可以用人工的方式[傳染]癌症。這意味著什麼?是的,傳染性癌症是存在的!那人類呢?人類會不會也發生類似的傳染性癌症?從袋獾的前車之鑑來看:1.要能躲過不同個體免疫反應(人類辨識敵我免疫系統太強了);2. 要有適當的傳染途徑(能夠直接進入血液或組織)。直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類的癌症符合上面兩個條件!(唯一的例外是器官移植,器官移植的時候如果捐贈者有癌症有可能傳染給受贈者。)

 

PanSci問了兩個問題:1. 癌症可不可能傳染,機率,以及傳染的途徑。 2. 科學發展是否會造成疾病污名化更加嚴重?要如何改善?兩個命題在討論。我的想法是:人類的癌症目前並不會因為正常生活的接觸而傳染(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實有任何人類癌症會在正常接觸下傳染)。我也認為恐懼和歧視來自無知,科學的進步應該是揭開那個無知的面紗,讓更多人知道更多人了解,恐懼和歧視才會削減,黑死病不就是如此嗎?

 

參考資料:

1. Koch's postulates wiki

2. 袋獾末日-會傳染的癌症

3. 伊麗莎白.默其森:對抗傳染性癌症

特別感謝我的噗友(bear0531和sechslee)替我找了這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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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