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這幾個月台灣最紅的哲學書籍,毫無疑問一定是「正義:一場思辨之旅」。看了書以後,讀者就會知道,台灣在教這種需要思考、需要爭論、需要價值判斷的課程,程度連人家的ㄧ跟小指頭都比不上。在下上過很多醫療倫理的課(某些大老以為這樣會教出有醫德的醫生),幾乎沒有相對應的討論和價值判斷,很多大老就是以自己的價值當價值,強迫別人接受自以為是的價值,不管其他醫師的狀況是不是不一樣(對!我就是在飆醫德醫院的急診醫德)。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在Youtube上有桑德爾教授的上課影音,非常的精彩,遠比書要來的生動活潑許多。建議大家有時間的話,可以配合和書一起看,一起去思考,哪一個價值觀對『你』來說是最重要的。在第一課的時候,桑德爾教授提到兩個非常有意思的經典案例:一個跟急診有關,另一個跟器官移植有關。在醫療倫理裡面,都是爭論許久的問題,甚至衍伸出很多不同的思考。台灣的醫療倫理長期都卡在安寧照護,以及健保和治療的角力。我們今天暫且放下這兩個主題(安寧照護、健保和治療),用桑德爾教授的兩個案例,來談談醫療倫理。

 

遠在BC400年前,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誓詞」已經明白的說出基本醫學倫理的輪廓。經過幾世紀的科學演變、人權的抬頭、到基因科技的發展,醫療倫理也不斷的演進。目前,絕大部分的醫師都同意醫療倫理的四大原則:尊重自主(The principle of respect for autonomy)、不傷害(The principle of nonmaleficence)、利益病患(The principle of beneficence)、公平正義的原則(The principle of justice)。

 

第一個案例:某天突然有大量傷患,五位重傷病人跟ㄧ位垂死病人,如果你救了那一位垂死病人,那五位重傷病人就會死亡;反之,如果你救了那五位重傷病人,垂死的病人就會死亡。如果你是醫師,你要如何去做這個選擇?絕大部分的人都選擇救那五個重傷病人,因為在這個狀況之下,救五位放棄ㄧ位病人是看起來最合理的選擇。

 

讓我們回頭來看急診規範和醫療倫理,急診的規範是緊急的病人優先,也就是當六位病人同時到急診的時候,最嚴重的病人理當獲得最緊急的醫療。而且,醫師在醫學倫理上不應該挑選病人,你可以因為這幾位病情較輕就治療他們,而放棄病情嚴重的病人嗎?

 

曾經某醫院來了六位車禍傷患,肇事者重傷(年輕人)、兩位乘客重傷(ㄧ老ㄧ少)、三位受害者垂死(ㄧ對夫妻和小孩)。如果你是醫師,你要怎樣去分配你的醫療,怎樣才是你認可的倫理?如果垂死的人是你的師長朋友,你的選擇呢?

 

第二個案例:有五位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ㄧ位需要心、ㄧ位需要肺、ㄧ位需要肝、ㄧ位需要腎、ㄧ位需要胰),沒有馬上移植可能隨時死亡。同時有一個來健康檢查的無辜者F,取出無辜者的器官可以拯救五條人命,如果你是醫師,你要如何去做這個選擇?我看到這個案例的時後笑出來,當然不會做,畢竟那是不合理的。倒是後來有一個學生的發言,非常的令人驚訝。他說:「會等某個病人死亡後,將死亡病人的器官移植到其他四個人身上」。Great!教授的問題並沒有醫療倫理的爭議,但是學生的問題就有了。

 

如果五個其中先過世的病人A同意捐器官給其他四人,醫療倫理本身沒有問題。如果A不同意,如果你是醫師,你會把A的器官移植給其他人嗎?如果A來不及表達器官捐贈的意見就掛了(也就是說你不知道他同不同意),A又沒有家屬,你會把A的器官移植給其他人嗎?

 

丹佐華盛頓主演John Q,他飾演一個愛孩子的好爸爸,因為小朋友的心臟疾病散盡家財。小朋友需要心臟移植,但是ㄧ直等不到剛好適合的心臟,小朋友已經快撐不下去了。John Q綁架了心臟外科醫師,告訴醫師他要自殺,把心臟捐給自己的兒子,他要確定醫師願意幫他開這個心臟移植手術。John Q躺在手術台上,差一點開槍殺了自己,當然運氣很好的剛好有人車禍腦死,剛好排到小朋友換心,皆大歡喜。所以在下把教授的問題稍為更動一下,如果F是自願要成為器官的提供者呢?你能取走他的器官嗎?如果他自殺,你會ㄧ直等到他腦死取器官救那五個病人嗎?還是會救活他呢?

 

醫療倫理本身並沒有標準答案,大家可以思考一下。最後讓我用網友大胖的話作結:重點並非要找出什麼絕對答案,也不是在跟別人比誰的觀念才對,而是在人生中總會碰到以往總覺得自我堅持的這個道理是對的(比如救人、先救誰、貧富、自由),但事實上很多時候並非如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千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